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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是我国首个全国生态日。当天上午,洛阳市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白皮书(2017.7-2023.6)》和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白皮书公布:2017年7月至2023年6月,洛阳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480件;立案办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379件;立案办理淮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01件;立案办理大气污染类案件101件;立案水资源类案件567件;立案办理生物多样性案件171件;立案办理矿产资源类案件88件;立案办理耕地案件553件。总体来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规模稳中有升,办案质效快速提升。
白皮书还重点对服务黄河、淮河流域(洛阳段)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成效进行了总结,公布了市县区工作成果和经验做法,同时还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揭短亮丑,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该市检察机关还就下一步依法依规能动履职制订了有效措施: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二是提升办案能力,成立服务保障黄河流域(洛阳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统筹洛阳市检察机关两级院“四大检察”职能,推动重点难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问题解决;三是强化社会协同,深化“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等协作机制,设立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协作办公室,探索建立“田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构建,推广运用“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构筑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大格局;四是注重数字赋能,推进数字检察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的运用,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构建,提升新时代检察监督工作质效,加强建设服务保障黄河流域(洛阳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基地,设立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指挥中心,高标准建设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综合运用卫星遥感等现代科技手段,提升公益诉讼检察专业化水平;五是深化理化研究,加强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理论研究,积极研讨民事公益诉讼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衔接等问题,形成理论创新成果,推动公益诉讼专门立法。与河南科技大学等院校联合建立公益诉讼理论研究与创新实践基地,推动理论研究成果向检察实践转化。积极培育推广典型案例,带领各基层院持续开展“一院一品”和“洛检品牌”建设,逐步形成公益诉讼检察洛阳模式,为加快推进生态强市和美丽洛阳建设提供理论保障。
发布会上还公布了3起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分别是:栾川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林地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孟津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黄河滩区畜禽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宜阳县人民检察院诉康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许瑞彬、周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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